广东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普查技术报告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废物管理中心
2005年9月
目录
4.1.1 危险废物统计产生量偏小,不能真实反映其实际产生情况
4.1.2 区域分布不平衡,工业较发达城市(区域)产生量较多
开展本次普查工作的目的主要有:
(1)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全省现有、在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的布局、建设规模、技术路线、技术水平、投资水平、主体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2)掌握处置设施环保措施和达标排放情况;
(3)掌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管理为主要手段的监督管理情况;
(4)建立设施管理的动态档案和数据库,为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顺利推进《规划》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5)培养锻练出一批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管理素质过硬的固体废物管理人才。
本次普查的意义在于:
(1)通过普查,摸清全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家底,有利于对症下药,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办法;
(2)通过普查,了解处理处置设施的布局分布,有利于采取措施控制处理处置设施的重复建设,优化处理处置设施的布局;
(3)通过普查,摸清全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投资水平、技术水平、工艺路线、主体设施的运行情况等,有利用于制定行业相关环境技术政策,淘汰落后工艺和技术,提高我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行业的技术水平;
(4)通过普查报告的编写以及普查工作的开展,可以在全省范围内锻练和培养出一批熟悉固体废物管理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专业队伍。
在接到国家环保总局开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后,省环保局及时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各地级市成立了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广东省普查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如1‑1:图
广东省环保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
广东省环保局普查工作办公室 |
广州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
深圳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
**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
肇庆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
广州市普查工作办公室 |
深圳市普查工作办公室 |
**市普查工作办公室 |
肇庆市普查工作办公室 |
图 1‑1广东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工作机构组织架构
(1) 省环保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表 1‑1 广东省环保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姓名 | 部门 | 职称/职务 | 普查任务分工 |
陈光荣 | 省环保局 | 副局长 | 领导小组组长 |
陈 英 | 省环保局污控处 | 处长 | 领导小组成员 |
刘嘉焯 | 广东省废物管理中心 | 主任 | 领导小组成员 |
吴洪杰 | 广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 总队长 | 领导小组成员 |
(2) 省环保局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
表 1‑2 广东省环保局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
姓名 | 部门 | 职称/职务 | 普查任务 分工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辜剑波 | 省环保局 污控处 | 高工 | 普查数据 质量总监 | 87532051 | 87531752 | gujianbo@gdepb.gov.cn |
方益民 | 广东省废物 管理中心 | 高工/科长 | 普查技术报 告质量总监 | 84538265 | 87535575 | Fangyimin@gdepb.gov.cvn |
许冠英 | 广东省废物 管理中心 | 工程师/博士 | 普查技术 报告总编 | 87538265 | 87535575 | Xuguanying@gdepb.gov.cn |
李红萍 | 广东省环境 监察总队 | 工程师 | 普查数据统 计、汇总 | Lihongping@gdepb.gov.cn | ||
刘理祥 | 广东省废物管 理中心 | 工程师 | 普查数据分 析、报告编写 | 87538265 | 87535575 | |
黄潘贤 | 广东省废物 管理中心 | 助理工程师 | 普查数据分 析、报告编写 | 87538265 | 87535575 | Huangpanxian@gdepb.gov.cn |
(3) 各地市主要普查人员基本信息
表 1‑3广东省主要普查人员基本信息
序号 | 城市 | 部门 | 姓名 | 电话 | 电子邮箱 | 传真 | 普查任务 分工 |
1 | 广州 | 机固处 | 王焕章 | 13501510513、020-83125092 | wanghz@gzepb.gov.cn | 020-83125090 | 负责人 |
固废中心 | 黄智 | 13925120670、020-83637936 | huangzhi@gzepb.gov.cn | 020-83637500 | 普查员 | ||
2 | 深圳 | 固废中心 | 伦锡藩 | 13902937911 | 0755-82002438 | 负责人 | |
赵建华 | 普查员 | ||||||
3 | 珠海 | 固废中心 | 廖中和 | 13318983878 0756-2220144 | lzhh369@163.com | 0756-2220144 | 负责人 |
0756-2256920 | |||||||
固废中心 | 王 琢 | 13016362829、0756-2121248 | wz@zhjgzx.gov.cn | 0756-2220144 0756-2256920 | 普查员 | ||
固废中心 | 谭荣 | 13902876397、0756-2220362 | trlcq@163.com | 0756-2220144 0756-2256920 | 普查员 | ||
固废中心 | 陈晓昊 | 13318983863、0756-2115886 | zh-xiaohao@163.com | 0756-2220144 0756-2256920 | 普查员 | ||
固废中心 | 刘广立 | 13318983908、0756-2115886 | liuguangli79@163.com | 0756-2220144 0756-2256920 | 普查员 | ||
固废中心 | 黄惠筠 | 13926929990、0756-2220362 | weyce@163.com | 0756-2220144 0756-2256920 | 普查员 | ||
5 | 汕头 | 监督科 | 吴敏斐 | 0754-8237571、13825883845 | 负责人 | ||
监督科 | 林静生 | 13502731813 | hbljs@shantou.gov.cn | 普查员 | |||
6 | 佛山 | 监督科 | 林金兰 | 0757-3354523 | 负责人 | ||
区健 | fsoj@163.com | 普查员 | |||||
4 | 韶关 | 环保局 | 张 彬 | 0751-8744813、13826346233 | sghbzb@126.com | 0751-8741213 | 负责人 |
规划与污控科 | 向建成 | 0751-8775985、13826370204 | sgshx@163.com | 0751-8741213 | 普查员 | ||
规划与污控科 | 颜 英 | 0751-8775985、13802811935 | sgshx@163.com | 0751-8741213 | 普查员 | ||
规划与污控科 | 邓 筱 | 0751-8618677、13509869128 | 0751-8618677 | 普查员 | |||
环境监察支队 | 李建梁 | 0751-8635743、13826369563 | 0751-8618677 | 普查员 | |||
环境监察支队 | 谭青山 | 0751-8622579、13076288868 | 0751-8618677 | 普查员 | |||
卫生局医政科 | 卢冬玲 | 0751-8774734、13826314500 | 普查员 | ||||
7 | 江门 | 监督科 | 黄伟强 | 0750-3530987 13702583234 | jmjdk@21cn.com | 负责人 | |
赖林星 | 0750-3502030 | 0750-3502020 | 普查员 | ||||
13005859115 | |||||||
8 | 湛江 | 环保局 | 陈刘 | 13509932286 | 负责人 | ||
污控科 | 杨伟波 | 0759-3381660 | ywb@gdzjepb.gov.cn | 普查员 | |||
蔡永强 | 13702475858 | cyq@gdzjepb.gov.cn | 普查员 | ||||
周翱 | 13822524106 | za@gdzjepb.gov.cn | 普查员 | ||||
9 | 茂名 | 固废中心 | 刘建 | 0668-2901651 | 0668-2901655 | 普查员 普查员 | |
13509923994 | mmliujian@163.com | ||||||
10 | 肇庆 | 固废中心 | 何桂容 | 0758-2286587 | 负责人 | ||
王春娟 | 13824631655 | zhqwchj@163.com | 普查员 | ||||
冯枝颖 | 13827575128 | ||||||
11 | 梅州 | 罗汝峰 | 13502523126 | mzlrf@tom.com | 0753-2253816 | 负责人 | |
12 | 惠州 | 环保局 | 高永志 | 0752-2167997、13902621606 | 负责人 | ||
程振春 | 0752-2183913 | gfgl2004@126.com | 2183910 | 普查员 普查员 | |||
固废中心 | 江斯宁 | 13902627376 0752-2182982 | gfgl2004@126.com |
普查员 | |||
扬琪山 | 2183919 | 0752-2183913 | 普查员 | ||||
吴 琼 | |||||||
13 | 汕尾 | 蔡振荣 | 0660-3336744 | 13828926128@163.net | 负责人 | ||
14 | 河源 | 环保局 | 李林光 | 负责人 | |||
固废站 | 李伟中 | 13322639777 | hyliweizhong@yahoo.com | 0762-3883670 | |||
污控科 | 蓝仕华 | 0762-3887890 | 0762-3887891 | 普查员 | |||
曾金兰 | 0762-3887891 | 普查员 | |||||
15 | 清远 | 环保局 | 赖付标 | 13602946990 | qyhb@xinhuanet.com | 0763-3378560 | 负责人 |
环保局 | 孟繁昌 | 13380701007、0763-3378042 | 0763-3372278 | 普查员 | |||
连州 | 贺广雄 | 0763-6661299、13902357988 | 0763-6623019 | 普查员 普查员 | |||
英德 | 彭 雄 | 13509256321、0763-2229967 | 0763-2225558 | ||||
清新环保局 | 江焕娣 | 0763-5811882 | 0763-5811154 | 普查员 | |||
佛冈环保局 | 范德清 | 0763-4288138转8208 | 0763-4298310 | 普查员 | |||
阳山环保局 | 孙燕萍 | 0763-7805413 | 0763-7800905 | ||||
连南环保局 | 邓红光 | 0763-8667353 | 0763-8661567 | 普查员 | |||
连山环保局 | 黎长龙 | 0763-8732687 | 0763-8732578 | 普查员 | |||
16 | 东莞 | 污控科 | 黄斌 | 13556699345 | hbjwk@dg.gov.cn | 0769-2385493 | 负责人 普查员 |
17 | 中山 | 污控科 | 李菊花 | 13925308663 | lijuhuazsepb@126.com | 0760-8336864 | 负责人 |
18 | 潮州 | 陈锐洪 | 13623080887 | 负责人 | |||
张禹群 | 0768-2393352 13192100622 | gdczzyq@21cn.com | 普查员 | ||||
19 | 揭阳 | 污控科 | 胡水宝 | 0663-8768742 | hushuib@163.net | 负责人 | |
20 | 云浮 | 秦士明 | 0766-8820770 | yfhb@21cn.com | 0766-8861620 | 负责人 | |
监督科 | 何建伟 | 0766-8861620 | 0766-8861298 | 普查员 | |||
盘铨盛 | 0766-8861266 | 普查员 | |||||
放射科 | 肖净峰 | 13609638210 | 普查员 | ||||
22 | 阳江 | 污控科 | 谭国荣 | 13702678018、3310904 | 负责人 | ||
关天康 | 13192552155、3311529 | guantk@sohu.com | 普查员 |
1、2005年3月30日~4月10日,由废物管理中心会监察总队制定普查具体工作方案,申请落实工作经费。由污控处转发国家环保总局环办函[2004]631号文(粤环[2005]47号和粤环函〔2005〕496号《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2、2005年4月11-12日,在省局三楼会议室由污控处组织召开市级普查员培训班,统一工作方法。
3、2005年4月上旬至5月下旬,市级普查员和处置企业填报人员按照调查表规定的内容和有关说明填写调查表,报所在地级市普查办。
4、2005年5月中下旬,各地级市普查办将审核后的调查表和企业资料上报至省普查办。
5、2005年6月,省普查办对各地级市上报材料和自行填写的调查表进行汇总、整理、核实和综合分析,编制普查技术报告大纲。
6、2005年7月,省普查办对各地级市上报材料经核实、综合后再下发各地市进一步核实、确认,并补充、完善有关数据信息,形成普查基础数据表。
7、2005年8月,组织力量编写普查技术报告。
8、2005年9月,普查技术报告(含调查表)由省普查办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至总局普查办公室。
(1) 关于危险废物产生量
目前,全省还没有一个普遍可信的危险废物产生量数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自报实际处置量几乎是统计危险废物产生量的两倍,说明依据现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建立的环境统计数据存在着数据缺失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尽快开展全国至少是全省性的危险废物产生源普查,只有了解清楚家底,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2) 关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是国际上危险废物处置的重要方向,建设大型的既有综合利用的、又有焚烧、填埋处置设施的区域性危险废物管理中心是世界各国鼓励的发展方向,大型具有研发能力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对于提高处置技术和污染防治水平都是有益的。因此,就广东目前来说,现有174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基本可以满足广东危险废物处置的要求,在目前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要求越来越高,选址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关键是要做大做强,努力挖潜,培养广东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骨干企业。
调查中发现,许多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不能提供较为可信的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因此,建议对于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处置设施以及较为大型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报告》的要求重新进行复核,并建立档案数据库。
(3) 关于危险废物管理
我国的危险废物管理无论是在法规体系,还是在管理机构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问题。我国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也颁布了众多法律法规,但实施效果不佳,主要是执法力度也不够,各方面的干扰严重,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
强有力的管理机构是实施危险废物有效管理的机构保证。国外发达国家中一般都建有功能齐全、分工明确、层次清晰、运转协调、权威性强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机构。相比较而言,我省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层次单薄、管理人员配置少、管理职能不明确,严重影响了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4) 关于危险废物产生源管理
危险废物产生源不应是多头管理,应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实施,还应该建立废物产生量核算系统。可根据行业或企业的产品特征、生产工艺和产值待因素,确定其废物产生量的基准范围。以此为基础,再对企业申报的废物产生量进行审计,有效控制虚报和瞒报情况的发生。
本次普查主要以全国现有和在建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为对象,同时还包括“非典”期间应急建设的医疗废物焚烧炉以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
全省现建有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设施31个,其中地市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3个,县区级处置设施6个,镇级焚烧炉11个(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的地级市范围内的小型医院用焚烧炉已经大部分停用,未建集中处置设施的地市有揭阳、东莞两市,仅东莞报了镇级医疗废物焚烧炉)。全省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基本信息见附表3。
“非典”期间,河源市、湛江市、江门市、肇庆市、汕尾市、惠州市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支持下,建设了医疗废物应急焚烧炉,其基本信息见附表5。
全省在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基本信息见附表7。主要分布在惠州、惠东、中山、清远、汕尾、佛山等地。
全省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行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不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共174个,分属136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其中,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设施2个,焚烧处置设施6个,综合利用设施166个。全省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基本信息见附表3。在建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19个,全省在建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见附表6。
普查行政范围为广东省辖区。
普查过程中危险废物指的是指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或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认定的废物,医疗废物是指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确定的废物。
普查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包括三种类型,即(1)由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接受委托,处理处置社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设施;(2)由企事业单位附属的同时还接受社会其他单位委托,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设施。(3)利用其他设施处理处置(如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设施。本次普查不包括完全处理处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设施。处理处置是指以实现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为目的的行为。
普查设施的时间范围包括:(1)现有设施是指截止到2005年4月底前完成基本建设、投入试运行或正式运营的设施;(2)在建设施是指现已进入施工阶段并预计能于2005年12月底竣工、投入试运行的设施。投入运营后但长期停运或者废弃的设施不在普查范围内。各地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但是在2005年12月前不能建成的规划项目,不纳入本普查范围。
本次普查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是指由独立法人资格(部分无独立法人资格,属于民营或私营性质,如个人独资企业类)的单位接受委托,对危险废物中可利用的成分以实现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的设施,不包括将废物交换用作原材料的生产设施。一次性医疗器械回收企业也应纳入调查范围。
本次普查范围不限于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设施,也不限于达标排放的设施,对于一些前期工作程序和技术水平并非完善的设施,但符合上述普查范围,为摸清底数,也一并开展普查工作。